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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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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達國際: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壹、本公司經民國99年06月28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0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3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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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營事業:

(1)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F401010國際貿易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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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登記的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600,000,000元整,分為160,000,000股(經民國99年02月23日股東臨時會通過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600,000,000元整,分為36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1,508,003,430元,分為150,800,3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29鄰中興路99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名,監察人3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5年06月25日訂立,民國99年02月23日第十六次修正。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27,862,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4,179,445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57.052169股,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86,633,090元整,分為178,663,30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

十、本次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訂於民國99年08月10日。

十一、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99年08月06日起至民國99年08月10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敬請親臨或郵寄,親洽者請於99年08月0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辦理完成,郵寄者請截至99年08月05日止以郵戳為憑,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十二、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99年08月12日至民國99年09月13日。屆時逾期不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股東通訊處如有遷移變更者,或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於繳款日期開始前,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十三、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支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之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北苗栗分行。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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