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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6/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常熟聚和化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為Wise Pacific Trading Limited,與資金貸與他人

公司之關係為聯屬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106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43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82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2550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1609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257

5.計息方式:

每季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批撥款,可提前或到期償還

(2)日期:

100年6月30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69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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