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冠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辭任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99/11/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美麗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公務繁忙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6/27~100/06/26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葉美麗董事辭任,同期董事變動比率達1/3,但尚符合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五條規定設董事五~九人,故暫不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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