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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隆:古坑雲林土地後續追蹤。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9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082.公司名稱: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古坑土地之法律訴訟已遭法院駁回,後續執行情形如下:a.緣由:古坑土地向原董事提出買回之法律訴訟。b.目前處理情形:公司內部繼續研討評估中。c.對公司營運及股東投資大眾之影響:無。

(2)為免雲林古坑土地閒置,已將古坑土地出租使用,生效日自97年10月01日起至100年09月30日,為期三年。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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