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柒億貳仟萬元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4 16:06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主辦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台幣柒億貳仟萬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用於興建公有房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備
,增加公司長期穩定收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用於興建公有房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備
,增加公司長期穩定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間自首次動用日起算為期三年,
授信期間可展延三年,至多申請展延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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