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公告晶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晶電三,代碼:24483)於99年10月31日發行屆滿3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01031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01031
發生緣由:依晶電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3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0%。(二)債券賣回基準日:99 年10月31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99年9月21日至99年10月31日止。(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106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99年9月21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99年10月31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3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因99年10月3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書面通知送達生效日提前至前一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得於債券賣回期間截止日之前一營業日前(99年10月28日) 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賣回手續,由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二)本公司預定統一於99年11月5日以匯款方式予各債券持有人(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24483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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