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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不滿週刊影射暗助華隆開發案 劉政鴻提告檢方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06 07:54


有週刊報導並暗指苗栗縣長劉政鴻,協助華隆土地開發案,並質疑劉政鴻妻子從中購買豪宅的正當性。劉政鴻揚言將對週刊提告。而苗栗地檢署也根據剪報簽分他字案,就報導內容所指的地目變更過程,是否有不法進行了解當中。(彭清仁報導)

華隆工會罷工已超過九十天,有週刊以華隆勞資爭議為題,指稱華隆總廠土地由苗栗縣議會副議長陳明朝標到後,在苗栗縣長劉政鴻力挺下,將華隆總廠工業區用地四萬多坪,辦理變更為住宅區,有百億元的利潤。週刊中也引述他人的說法,指稱副議長陳明朝在尚順廣場第一期透天住宅中,替縣長劉政鴻保留一戶。劉政鴻得知後大為光火,痛批寫法太過荒唐,揚言一定找律師控告這家週刊加重誹謗罪。


劉政鴻指出,華隆土地是由陳明朝透過法院標到,相關都市審議過程,包括縣都委會的審查和內政部都委會審查,由業務單位負責處理,自己向來沒有參與。而妻子購買的房子,是妻子自己管理,也都依法申報,無法忍受週刊的不當寫法。而苗栗地檢署對週刊報導的「縣府炒作華隆地暴利百億」事件,已主動簽分他字案進行調查,並進一步深入釐清華隆總廠的地目變更過程,是否有不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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