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10/052.公司名稱: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99年8月-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誤植。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