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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19
2.公司名稱:昶洧香港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之股權比例為38.64%;另子公司並未持有母公司之
股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TPHK與香港上市公司E-Kong Group Limited(”E-Kong”,香港聯交所編號:524)簽署
投資條件書(”條件書”)。根據該條件書約定,E-Kong總投資額將在美金9600至10100
萬元之間,並分成三階段投入資金,其中第一階段應於2016年2月19日投資美金100萬元
於TPHK作為不可撤回的普通股股款。E-Kong已於2016年2月19日完成投入美金100萬元。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第一筆投資完成詳細內容請詳香港上市公司E-Kong Group
Limited (”E-Kong”,香港聯交所編號:524)於22/02/201607:25第一筆投資完成公告
網址: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mainindex/SEHK_LISTEDCO_DATETIME
_TODAY_C.HTM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6/0222/LTN20160222008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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