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積: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99年08月26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0990043727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及本公司99年08月03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
無實體股票發行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39,270,586股,
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09月11日起至99年09月24日止。
(二)換股基準日:民國99年09月15日。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9年09月27日起開始受理股
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之各聯
申請書原留印鑑。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
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
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
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
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
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
轉讓股票。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一)股務代理部: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504-8125。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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