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積科技: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8 17:42
一、本公司民國103年12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37761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
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共計壹仟伍佰張。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五年,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
(下稱債權人)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下稱發行
辦法)第十條轉換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發行辦法第十八條本公司提前
贖回者,或依發行辦法第十九條債權人要求本公司提前收回外,本公司於本轉
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
將由營運所產生之資金償還。
六、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共計新台
幣參佰柒拾萬元整。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
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
1,268,000,000元,分為12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1,001,929,850元,分為100,192,985股(含未變更登記220,968股),均
為普通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新台幣2,230,653仟元(103年9月
30日止)。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債權人之受託人為華南商業儲
蓄銀行信託部,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
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與程式。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三、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承銷 機構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辦詢價圈購相
關承銷事務。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之事實或
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及轉換辦法。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 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二十、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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