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充實本行自有資本,擬向主管機關申請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額度新臺幣貳佰億元(或等值外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8 19:19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無
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臺幣貳佰億元整(或等值外幣),分為「長期次順位債券」及「無到期日
非累積次順位債券」,其中「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發行上限為新臺幣壹佰億
元整(或等值外幣)。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外幣面額另訂)。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
(1)長期次順位債券為五年至二十年。
(2)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為無到期日。
7.發行利率:視發行當時金融市場狀況及本行資金狀況訂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因應中長期資金需求,強化資本結構。
10.承銷方式:自行銷售或委由承銷商代銷。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行總部分行。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未定。
18.買回條件:未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金融債券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報生
效後一年內,於本國市場一次或分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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