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來期:寶來曼氏期貨與光大期貨簽署戰略合作意向書補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9/06/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光大期貨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6/0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寶來曼氏期貨與光大期貨本日簽署之戰略
合作意向書,有關股權投資及投資比率均需待雙方主管機關核可後,始
生效力。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符合雙方相關法律法規及主管機關規定和
要求的前提下。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可擴大營業規模,對公司
財務、業務應有正面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業務之推展及增加公司之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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