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新聞】三部委︰對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征個人所得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三部委2009年12月31日發布的通知,應納稅所得額為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稅率為20%。通知界定的限售股包括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及財政部等部委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通知稱,對個人在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中國此前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一直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上證綜指2009年最後一個交易日收漲0.45%,報3277.14點,全年累計漲幅約80%。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caihuanet.com)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175,176,177]
X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