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錦實際控制人張建華要約收購義務被豁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華錦獲悉,中國證監會核準豁免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建華因通過增持公司股份,導致合計持有公司7,251.06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46.84%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新華錦(600735)4月2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4月1日接到實際控制人張建華通知獲悉,中國證監會核準豁免張建華因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而增持公司股股份,導致合計共計持有公司72,510,636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的46.84%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公告顯示,張建華于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29日期間,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159,23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75%。
(宋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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