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達電子:本公司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發明證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8 14:00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8
2.公司名稱: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之「具有超級介面之功率電晶體元件及其製作方法」發明,業於
民國104年01月28日接獲通知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發明第I469351號專利證書,
其專利權期間為自西元2015年01月11日至西元2031年11月28日止。
(2)本公司申請之「超級介面電晶體及其製作方法」發明,業於民國
104年01月28日接獲通知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發明第I470698號專利證書,
其專利權期間為自西元2015年01月21日至西元2031年10月23日止。
(3)本公司申請之「具有超級介面之溝槽型功率電晶體元件及其製作方法」發明,
業於民國104年01月28日接獲通知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發明第I470699號專利證書,
其專利權期間為自西元2015年01月21日至西元2031年12月15日止。
(4)本公司申請之「溝渠絕緣製程」發明,業於民國104年01月28日接獲通知取得
中華民國專利發明第I470733號專利證書,其專利權期間為自西元2015年01月21日
至西元2032年08月27日止。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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