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揭示鐵礦石交易內幕
鉅亨網新聞中心
力拓案可知,由于中間商的灰色機會尋租,中國以往行業進口限制、及鐵礦石長協價與現貨價間的巨大落差綜合導致行賄出現,因此市場希望通過實現兩價合一來消除行賄現象。
綜合媒體4月2日報道,力拓案由“間諜案”案轉為受賄案,揭開另一幕:四名力拓員工如何在中國混亂的鐵礦石交易體系中日進斗金,灰色尋租。
已過半百之年的胡士泰一臉疲憊,站在被告席上,面對法官對其所涉罪名的指控是否有異議的詢問,他淡淡地回答,“沒有異議。”
3月22日開始,曾擔任英澳礦業巨頭力拓駐中國首席代表的胡士泰,及他的三名同事王勇、葛民強和劉才魁,連續三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罪名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其中,后一罪名的審理并未公開。
從09年7月至今,這樁最初定名為“間諜案”的案件,不僅波及了力拓與整個中國鋼鐵行業,還令中澳亞兩國關系一度緊張。如今,紛紛擾擾之后,案件即將塵埃落定,但此案所暴露的中國鋼鐵行業弊病發人深思,為中國鋼鐵行業所帶來的震撼和教訓還遠未停止。
據消息人士稱,受賄罪指控與間諜罪指控之間并沒有連續。其中一位消息人士稱,在商業秘密交易中沒有涉及任何金錢交易。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月29日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并分別判處其余三名力拓涉案員工七年至14年徒刑。
力拓公司也迅速做出決定,解除與上述四名涉案員工的工作雇傭關系。這四名涉案員工未當庭提出上述,但被告代理律師稱,其可能在4月初的法定上訴截止日期前上訴。
從該次力拓案審判內容可知,力拓涉案員工的多數受賄款來自中國北部私人鋼鐵企業。
例如,王勇被指控收受的7,000萬元賄賂中,即有6,100萬元來自日照鋼鐵有限公司董事長杜雙華。根據法庭審理,杜雙華在2007年為了感謝王勇長期給予日照的幫助,在王勇提出需要急需借錢、用以在香港進行證券投資后,以日照鋼鐵公司名義分兩次匯給王勇在香港的公司賬戶,共6,100萬元,資金用途的性質為借款。
王勇在法庭自稱,6,100萬元的款項已返還,但未向法庭提交已經歸還的有效證據。王勇和他的辯護律師要求杜雙華當面出庭質證。杜雙華并未到庭出席。但根據杜的錄音證詞,6,100萬元的資金,是對王勇表示感謝,因為王勇一直的幫忙,才有日照的今天,未提供其他具體細節。杜雙華的目前行蹤仍不知曉。
另外,山東萊蕪鋼鐵國際貿易公司的國際船運部門主管也涉及該案。而山東萊蕪鋼鐵國際貿易公司曾是中國鋼鐵業與包括力拓在內國際鐵礦石公司進行鐵礦石長協價談判的代表公司之一。
葛民強的代理律師翟建稱,在司法機關提出人民幣600萬元受賄金額中,葛民強僅實際受賄了200萬元,剩余400萬元落到了為鋼鐵企業購買鐵礦石搭橋的中間商手中。
劉長奎的辯護律師陶武平稱,司法機關對劉長奎提出的370萬元受賄案中,有兩項交易的完成是依靠了包含中間商在內的客戶幫助。且劉長奎未濫用職權非法營利,并希望法庭在量刑中予以考慮。
力拓這四名涉案員工在之前工作中,幫助部分中國鋼鐵企業獲得力拓的鐵礦石長協價供應合同,并安排海運運輸途徑。所收受的資金被其稱之為“傭金”、“咨詢費”、“代理費”,這在中國檢查訴訟機關列入受賄范圍。
其中一名被告代理人稱,此次對力拓案的一份報告顯示,胡士泰領導的力拓中國部門主要負責代表既定客戶力拓總部提供商業建議,建議包括對成本敏感的海運運輸時間表。而每家中國鋼鐵企業都在爭相與胡士泰及其他相關高管搞好關系,以希望胡士泰等人能夠在力拓總部為其掙得更優惠的鐵礦石進口合同。
而貿易中間商的主要工作是調節力拓等國際鐵礦石供應商與中國國內鋼鐵企業的關系。
但據一份鋼鐵業分析報告稱,這種狀況阻礙了鋼鐵市場公開與公平環境的發展,因為個人關系在這中尋租環境中起到很大作用。
如果一家中國鋼鐵公司希望獲得國際鐵礦石供應商的長協價合同,而國際鐵礦石供應商并不了解這些中國鋼企的狀況,因此很難達成出售協議。但國際鐵礦石供應商卻了解處于第三方位置的貿易中間商,因為雙方在長期合作中形成良好合作關系,因此國際鐵礦石供應商就傾向把鐵礦石出售給貿易中間商,在由這些貿易中間商向中國鋼企出售這些鐵礦石盈利。
消息人士稱,2003年至2008年的六年間,鐵礦石交易中的多數行賄款通過中間商以獨立承包人身份或一旁的鋼鐵企業支付給了供應商。而在2003年之前,不同的市場環境明確鼓勵供應商通過向中國鋼企行賄來獲得合同。
而在2008年后期,市場環境再次發生變化,中國中小型鋼企開始利用貿易中間商擴大尋租范圍,因此出現了市場鐵礦石現貨價略低于國際供應商與中國鋼企達成的長協價局面,并促使中國很多大型鋼企在鐵礦石進口合同中違約,而中國中小型鋼企則乘機與力拓與其他供應商簽署購買協議。
但中國政府禁止除中國大型鋼企與貿易商之外的其他機構直接進口鐵礦石,而小型鋼企在供應商貨源被切斷狀況下,就不得不依賴貿易中間商來獲得鐵礦石。
貿易中間商代理服務費應該很高,據中國鐵礦石與鋼鐵協會提供的傭金合理指導價為所達成合約的3%至5%,但該傭金合理指導價被束之高閣,因為市場鐵礦石現貨價與長協價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區間。
該報告稱,2008年,鐵礦石供應商厭煩了與貿易中間商的交易,并聰明的轉變營銷途徑。在出售鐵礦石前,國際供應商將先對目標鋼企的實際生產狀況進行調查,再向目標鋼企僅出售其所需鐵礦石數量。
多數鐵礦石長協價合同是國際供應商與中國鋼企通過談判以固定價格簽訂,而力拓、淡水河谷(Vale)及必和必拓(BHP Billiton)這三家國際供應商的出口總量占世界鐵礦石貿易總量的70%。而一般鐵礦石現貨價要高于長協價。
中國是世界最大鐵礦石消費國,鐵礦石成本支出一般占國內鋼企支出的60%。2003年至2009年中國鐵礦石進口量占中國同期76億噸鐵礦石年均消費量的一半,而僅09年,中國鐵礦石進口占本國消費量比例就激增至63.9%。
中國政府限制對中國商務部與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of Metals Minerals & Chemicals Importers & Exporters)授權的112家進口商與鋼企的鐵礦石進口規模。
伴隨中國鋼鐵出口從2.22億噸增長至5.65億噸,該政策中的漏洞在過去六年間不斷擴大。因此,中國政府的上述政策加上市場鐵礦石現貨價與長協價之間的巨大差異,被鋼企與鐵礦石貿易商之間的尋租機會所詬病。
消息人士稱,力拓案不具唯一性。實際上其他供應商的同類問題甚至更嚴重。
很多分析師稱,改進目前市場環境的唯一辦法就是重組市場供求局面。部分分析師認為,鐵礦石現貨價與長協價合并成單一鐵礦石價格將可消除行賄可能性。
鋼鐵行業網站Mysteel.com的一位分析師稱,鐵礦石供應目前趨于實施短期定價機制。現貨價將可能成為未來供應商出售鐵礦石的唯一價格標準,并消除鐵礦石現貨價與長協價之間存在的巨大差異。兩價合一如果實現,將不存在為獲得長協價合同而行賄的事情。
(李軍偉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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