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澄清99.01.04電子媒體-中央通訊社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通訊社
2.報導日期:99/01/04
3.報導內容:禾昌q1接單塞爆產能 今年eps挑戰9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該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未來獲利情形,純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一概不予評論。
(二)本公司未編列財務預測;有關公司營運數字及獲利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
準,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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