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鼎科技:針對98年11月5月工商時報報導之澄清說明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5日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98年11月5月工商時報B3版2.報導日期:98/11/053.報導內容:瑞鼎今年將確定可以賺進超過兩個資本額的獲利...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係媒體自行報導,非本公司公佈之資訊,實際獲利本公司將依規定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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