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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數碼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作出的一般披露-提交臺灣存托憑證上市申請(摘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謹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 條之披露規定刊發本公告。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董事會批準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本公司已就臺灣存托憑證(相當於不超過本公司將予發行之70,000,000股新股份及不少於60,000,000股新股份及KIL(該公司之控股股東為本公司執行董事郭為先生)及SIBL(該公司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閻焱先生控制)提呈發售之60,000,000股現有股份)於臺灣證交所發售及上市向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提出申請。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亦須取得臺灣金管會批準後,方可作實,而本公司將於取得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的批準後提出有關申請。本公司亦將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準新股份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預期新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因而毋須獲股東批準。

為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本公司將向有關當局提供本集團之企業及財務資料,以供臺灣公眾參閱,包括但不限於風險事項、營運概況以及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所得款項建議用途,其中若干資料先前未有公開。該等資料之摘要附載於本公告,而該等資料大概於相同時間向臺灣公眾發布,亦登載於本公司網站www.digitalchina.com.hk,可供閱覽。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尚未落實是否及何時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另行刊發公告。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須待臺灣有關當局批準後,方可作實。無法保證可獲得該等批準,而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未必一定會進行。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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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 條之披露規定刊發本公告。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

本公司謹此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董事會批準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本公司已就臺灣存托憑證(相當於不超過本公司將予發行之70,000,000 股新股份及不少於60,000,000 股新股份及KIL(該公司之控股股東為本公司執行董事郭為先生)及SIBL(該公司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閻焱先生控制)提呈發售之60,000,000 股現有股份))於臺灣證交所發售及上市向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提出申請。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亦須取得臺灣金管會批準後,方可作實,而本公司將於取得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的批準後提出有關申請。本公司亦將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準新股份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目前擬定臺灣存托憑證將藉著公開申購的方式,向臺灣公眾人士提呈發售,以及藉著詢價圈購方式向個別的臺灣機構投資人及個人投資者提呈發售。臺灣存托憑證將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呈發售,亦不會配售予本集團任何關連人士。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詳情,包括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規模和架構、本公司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將予發行之新股份數目以及預期時間表,於本公告日期均尚未確定。本公司將於適當時間就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另行刊發公告。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擬定初步架構如下:

將予發行之證券類別 : 臺灣存托憑證,將由臺灣存托銀行發行,作為臺灣存托憑證持有人於托管銀行受托持有之股份享有權利之憑證。

將予發行之臺灣存托憑證數目 : 不超過260,000,000單位及不少於240,000,000單位臺灣存托憑證,每一單位臺灣存托憑證代表半股股份。將予發行及發售之臺灣存托憑證最終數目,以及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架構,須待有關當局批準後,方可作實,并可由董事會及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的承銷商作出調整(如有)。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涉及之股份數目 : 不超過70,000,000 股新股份及不少於60,000,000股新股份,預期將由本公司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KIL(該公司之控股股東為本公司執行董事郭為先生)提呈發售之40,000,000 股現有股份;

SIBL(該公司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閻焱先生控制)提呈發售之20,000,000 股現有股份;及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涉及的合共130,000,000股(如70,000,000 股新股份將會發行)股份相當於(i)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2.73%;及(ii)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發行70,000,000 股新股份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11.92%。

70,000,000 股 (如70,000,000 股新股份將會發行)新股份相當於(i)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86%;及(ii)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發行70,000,000 股新股份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6.42%。

新股份將在各方面與發行新股份當日已發行的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臺灣存托憑證發行價之厘定基準 :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5)條規定,臺灣存托憑證的發行價將由本公司與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的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書面協定,并預期將在參考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當時之市況、股份收市價、行業狀況、本公司業務表現以及本公司業務的未來發展狀況後厘定。

所得款項用途 : 董事會擬運用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所得款項凈額償還集合債券及長期借款,及興建科技園區及物流園區。於本公告日期,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發行價及將藉著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籌集之資金金額,均尚未確定。

上市申請 : 本公司將向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申請批準臺灣存托憑證在臺灣證交所上市。待取得臺灣證交所及臺灣中央銀行批準後,本公司亦將就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向臺灣金管會提出申請。

本公司將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準新股份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原因及得益

董事經考慮本集團目前的營運資金需求、當前市況及比較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與其他集資活動涉及之成本後,認為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將為本集團籌集額外資金供未來業務發展之最適合方法。

董事相信對國際投資者(尤其是臺灣的潛在投資者)而言,臺灣存托憑證為另一個具吸引力的途徑,可藉此投資及買賣股份,此舉將拓寬及多樣化本公司的股東基礎,亦為本集團增添一個集資平臺。董事認為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亦將增加本集團之公眾知名度,以及促進本集團的國際企業形象,從而增強本集團之競爭力,整體業務發展也可受惠,故此,符合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

對本公司股權架構的影響

下表載列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及緊隨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完成後之股權結構,當中假設將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而發行合共70,000,000股新股份及KIL與SIBL將提呈發售之60,000,000股現有股份,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完成前不會出現任何變動︰(表略)

於本公告日期,除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之7,575,000 份購股權外,本公司并無尚未行使之可換股證券或可兌換為股份之購股權。

一般授權

根據股東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的決議案,本公司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權,以配發及發行最多204,192,516 股股份,即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已發行股本總值之20%,并將按本公司於一般授權相關期間所購回的本公司股本總面值總額而擴大(如有)。 董事并無根據獲授之一般授權行使權力配發及發行任何新股份。預計新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因而毋須獲股東批準。新股份約占一般授權之34.28%或低於該比例。

本集團之營運資料摘錄

為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本公司將向有關當局提供本集團之企業及財務資料,以供臺灣公眾參閱,包括但不限於風險事項、營運概況以及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所得款項建議用途,其中若干資料先前未有公開。該等資料之摘要附載於本公告,而該等資料大概於相同時間向臺灣公眾發布,亦登載於本公司網站www.digitalchina.com.hk,可供閱覽。

過去十二個月之集資活動

緊接於本公告日期前十二個月內,本公司并無進行任何集資活動。

一般事項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尚未落實是否及何時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無法保證有關當局將批準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及臺灣存托憑證在臺灣證交所上市及╱或新股份將獲準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另行刊發公告。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須待有關當局批準後,方可作實。無法保證可獲得該等批準,而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未必一定會進行。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匯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據百慕達法律注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權」 指 根據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之決議案,向董事授出配發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KIL」 指 Kosalaki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新股份」 指 建議作為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相關證券而將予發行之新股份

「有關當局」 指 臺灣中央銀行、臺灣證交所及臺灣金管會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購股權計劃」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采納之購股權計劃

「股份」 指 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 港元之普通股

「SIBL」 指 Sparkling Investment (BVI) Limited,一家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臺灣中央銀行」 指 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

「臺灣金管會」 指 臺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臺灣證交所」 指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存托憑證」 指 根據發行臺灣存托憑證,建議將由存托銀行發行之臺灣存托憑證

「發行臺灣存托憑證」 指 建議發行不超過260,000,000 單位臺灣存托憑證及不少於240,000,000 單位臺灣存托憑證(由不超過70,000,000股新股份及不少於60,000,000 股新股份及KIL 及SIBL提呈發售之60,000,000 股現有股份作為相關證券組成),待有關當局批準方可作實,以及可由董事會及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的承銷商作出調整(如有)

「%」 指 百分比

                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
                (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
                   營運資料摘錄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
風險事項

(一) 與本集團行業及營運相關風險

1. 分銷業務毛利較低之風險

分銷業務系本集團最大之業務,占銷售金額四成以上,然分銷非高技術障礙之業務,故毛利率僅約4-5%。此外,近幾年亦有越來越多廠商跳過分銷商而直接與終端客戶接觸之趨勢,亦因此對傳統分銷業務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為降低業務風險,本集團近幾年積極開發業務之多元性,如提供供應鏈服務、系統服務以及整合IT 服務,自2008 年迄今,分銷業務占集團營收已從59%降至45%。

2. 專案業務營收之波動風險

本集團系統業務及IT 服務業務多為專案型客戶,性質上較非屬可產生固定收入的持續性采購,故此類業務之營收波動相對較大。本集團為加強此塊業務發展及減低營收波動風險,以拓展新的客戶群、提高系統後繼維護服務收入比重及與客戶建立長期往來關系等方式,以減少客源之不確定性對系統及IT 服務業務的影響。

3. IT 及PC 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

本集團之業務營收受總體經濟及整體IT 及PC 產業環境波動而影響,尤其分銷業務之終端消費群為一般消費者,其消費行為易受景氣以及收入等因素影響,故營收相對較為波動。為降低此風險,本集團在近幾年針對不同客戶群積極推廣不同服務:於政府機構客戶方面,由於政府預算較不受景氣影響,其營收相對穩定;企業客戶方面,則因隔年采購預算多自前一年起開始制定,故與景氣間具遞延關系;故本集團在服務不同客戶的同時,亦達到降低景氣循環風險之效果。

4. 新客戶增長趨緩之風險

本集團早期之系統業務及IT 服務業務客戶多為國營企業及包括銀行、電信運營商等大型企業,惟隨多數國營及大型企業之IT 系統之逐漸建構完成、發展趨於成熟,將可能產生營收成長動能趨緩之風險。本集團為降低此風險,已積極提升服務內容之深度、廣度,并積極將客戶群拓展至民營企業客戶。

5. 商品采購匯率風險

盡管本集團多數商品自中國本土采購,少數商品仍自海外采購,并以美元定價。因此,任何重大的人民幣與美元的波動,將會導致成本波動,進而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產生影響。

(二) 與中國相關之風險

本集團主要營運多數發生在中國,故本集團的營運及資產受中國政治、經濟、法律及法規上重大發展的影響。

1. 法律及法規之變更

盡管自1979 年以來,中國已頒布不少規管經濟及營商事宜之法律及法規及其補充條文,但中國法制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仍屬發展中的階段。中國法律及法規之詮釋或會因當地政治及社會變化引致政策改變而受到影響。此外,在中國執行外地之法律裁決亦可能遇上困難。中國不少法律及法規僅頒布大原則,其後才由中國政府逐步制訂實施規則,并不斷完善修改。隨著中國法制發展,日後頒布之新法律或現有法律之完善與修改或會影響外國投資者。自1982 年全國人大修改憲法容許外國投資以來,中國所頒布的法律,一般而言都能夠較顯著地提高對外資企業的保障。然而,并不保證日後法例或其詮釋之變更不會對本集團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2. 人民幣匯率之波動

人民幣兌換美元與港幣的匯率將因外在因素而波動。本集團之資產及營收多依人民幣或美元計價,更有大量的軟、硬件原料采購是用美元計算。人民幣匯率一但波動,本集團在兌換采購所需的美元及外幣時,將會產生匯兌損益。

在中國,人民幣兌換外幣仍受限制。根據中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透過獲準在中國進行外匯業務的銀行,從其外幣戶口提取外幣或兌換人民幣成為外幣,以匯返或分派溢利或股息。外商投資企業獲準就經常帳項目(包括向外國投資者分派股息)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幣,按其法律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準或者備案手續。如果本集團無法獲得中國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準,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匯以進行資本專案下的支付,則本集團可能進行的相關支出計劃將受到影響,并最終影響本集團擴展業務的能力。

3. 勞動成本上升

自2008 年起,中國政府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不論是社會保險、培訓成本、休假制度、獎懲規范等皆有明確之規定,企業也需與勞工簽訂明確之勞動契約,相關規定皆使企業勞動成本上有顯著之提高,進而對企業獲利產生負面之影響。

(三) 其他風險

1. 有關全球經濟衰退風險

自2007 年第二季以來,因美國次級房貸市場風暴,致美國信貸市場和全球經濟開始陷入困境。而於2008 年9 月及10 月,隨著包括雷曼兄弟一連串公司申請破產事件之發生,以及美國及歐洲各國政府向數個大型金融機構提供援助,市場上對於流通性之憂慮急遽增加,造成金融市場之不穩定及全球數個主要經濟體之經濟衰退。為因應此現象,美國、歐洲及亞洲各國政府均提出若干振興經濟方案以穩定市場經濟,故從2009 年下半年以來,市場有逐漸復蘇之跡象。然而,此并不保證將來不會發生因本次金融危機所引發之後續效應(例如2009 年11 月杜拜世界即向其債權人請求延期六個月償還債務)。此外,如希臘及其他南歐國家,均出現難以彌平其預算赤字之情形,此等情形即可能引發另一波之金融危機。甚者,許多國家雖以刪減公共支出或降低利率等方式實行其「退出」策略,惟此策略不一定能達到其原欲發生之效果,反而可能產生延長或加劇其經濟困境之結果。考量以上因素,任何因本次全球金融危機所產生之市場波動均可能對本集團之營運產生不利影響。

2. 有關百慕達及香港法律及司法制度與臺灣法律及司法制度不一致之風險

由於本公司系於百慕達依百慕達當地法律組織設立,於香港上市之公司,而百慕達及香港之法律及司法制度與臺灣法律及司法制度有所不同,故本公司臺灣存托憑證持有人可能因不了解百慕達或香港法律而疏於或無法及時行使其權利。

3. 有關臺灣存托憑證之流動性風險

於本公司臺灣存托憑證發行前,并無該臺灣存托憑證得以流通之市場。承銷商可為臺灣存托憑證之安定操作,惟其并無義務進行安定操作且承銷商得隨時終止,毋須向本公司為任何書面通知。除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外,本公司臺灣存托憑證并無其他市場可供交易。因存托機構僅得在(1)本公司辦理發行新股并提供持有人依其持股比例認購時,存托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就存托股份為持有人利益,依持有人持股比例參與認購新股;(2)本公司就存托股份辦理無償配發新股,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或按其他以股代息計劃或安排就存托股份無償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因存托股份面額改變、分割、合并或重新分類;或(3)臺灣存托憑證經兌回注銷後,由持有本公司股份之人在原發行額度所表彰之股份數額內,依存托契約規定交付本公司股份或表彰其權利之證明文件,請求存托機構於原發行額度內再發行臺灣存托憑證等情況下,增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故臺灣存托憑證之流動性可能在臺灣存托憑證經大量兌回而無相對應增加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情況下顯著降低。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條之三第七項第四款規定,上市臺灣存托憑證連續三個月在外流通單位數少於一千萬個單位,且未依證交所函知日起三個月內辦理增加發行完竣者,證交所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準後終止臺灣存托憑證之上市。本公司擬發行之臺灣存托憑證流通單位若少於前述規定,則可能遭致臺灣存托憑證終止上市。本公司對於臺灣存托憑證市場之流動性及持續性、臺灣存托憑證持有人是否得出售該臺灣存托憑證,以及持有人愿意以何等價格出售,并不提供任何之保證。

(四) 與臺灣存托憑證發售及公開說明書陳述內容有關之風險

1. 相關摘錄、統計資料及數據

本公開說明書所轉載提及之若干統計資料、數據及其他資料,系參考值得信任之官方資料或非官方資料,雖摘錄時已采合理謹慎方式為之,惟該等資料并非經參與本次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成員或顧問編制或獨立核實,且該等資料及數據與其他編制之資料可能有出入,尚不能保證該等資料及數據之完全可靠及正確性,故本集團及參與本次發行臺灣存托憑證之成員對該等事實、統計資料及數據之準確性不做任何聲明或保證,亦建議投資人不宜過份依賴該等資料。

2. 前瞻性陳述涉及風險及不確定性

載於本公開說明書之多項前瞻性陳述,如「預計」、「相信」、「可能」、「預期」、「預測」、「計劃」、「應該」、「將」或其他類似語句,系為本集團或本集團之管理階層基於正在經營之業務過去或現有情況而有之觀點,然該等陳述基於若干風險、不明朗因素、國家經濟環境或市場轉變、甚至於假設之影響致前瞻性陳述未必依所預期之方式發生或實現,本集團除遵從香港上市規則外,并無意因出現新訊息、發生期後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公開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訂本公開說明書中之前瞻性之陳述,故投資人不宜過份依賴任何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面對的該等風險及不明朗因素可能會影響前瞻性陳述的準確程度,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方面:

. 神州數碼的業務前景;

. 神州數碼營運的行業及市場的未來發展、趨勢及情況;

. 神州數碼的戰略、計劃、目的和目標;

. 整體經濟狀況;

. 神州數碼營運的行業及市場的監管及經營環境的改變;

. 神州數碼降低成本的能力;

. 神州數碼業務未來發展的數目、性質及潛力;

. 資本市場的發展;或

. 神州數碼競爭對手的行動及發展。

另本公開說明書雖已載明部分本公司營運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及其因應措施,惟雖有該等因應措施,實行時仍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本公司所得控制等因素而無法完全實行,進而對本集團營運、業務及財務造成影響。

營運概況

一、 業務范圍

(一)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本集團是中國領先的整合IT 服務提供商,主要業務包括IT 規劃、流程外包、應用開發、系統集成、硬件基礎設施服務、保養、硬件安裝、分銷及零售等八類業務,面向中國市場,為行業客戶、企業級客戶、中小企業與個人消費者提供全方位的IT 服務。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止,本集團在中國19 個重要城市設有區域中心,覆蓋中國超過一萬家代理合作夥伴,并與全球100 余家IT 供應商建立戰略夥伴關系。本集團在4-6 級城市設有超過400 多家特許加盟店,獨家銷售公司分銷的IT 產品。同時,本集團亦為IT 產品制造商及其他高價值密度產品制造商提供供應鏈服務,并為行業客戶(以電信業、政府部門及金融業為主)提供企業系統解決方案及IT 相關服務。

(二) 各業務項目及營業比重(表略)

(三) 各業務項目內容說明

本集團致力於為用戶提供IT 整合服務,從事IT 規劃、流程外包、應用開發、系統集成、硬件基礎設施服務、保養、硬件安裝、分銷及零售等業務。茲就本集團之各業務項目內容分述如下:

1. 分銷業務(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及消費客戶)

分銷業務主要系提供面向中小企業和消費客戶市場的IT 產品和解決方案。本集團分銷IT 產品種類廣泛,透過中國逾萬家下游批發渠道及零售連鎖店,在中國從事銷售及分銷通用IT 產品,包括筆記本電腦、臺式機、PC 伺服器、投影機、外設、套件及消費類IT 等產品。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止,本集團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加盟終端零售店累計超過400 家,進一步鞏固本集團在4–6 級城市分銷市場的霸主地位和競爭優勢。本集團亦於原有國外廠商的中國地區最主要合作夥伴的基礎上,相繼簽約方正和同方等國內主要IT 廠商,也成為了國內IT 廠商的重要合作夥伴。此外,集團於新產品拓展上也大有作為,引入黑莓、富士通、愛國者、漢王等10 余種新產品以豐富公司產品線。本集團尤其在消費和商用兩個領域的新業務拓展上表現突出,繼2009 年第一季成為中國移動甲級代理商之後, 第二季亦成功簽約中國聯通,成為聯通3G 業務,尤其是iPhone 的全國合作夥伴,并就此成為覆蓋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三大電信運營商的全國性服務商。

2. 系統業務(主要面向企業級客戶)

本集團之系統業務主要系提供增值分銷的系統業務予企業級客戶以滿足其IT 需求,本集團所從事銷售及分銷系統產品包括伺服器、網絡產品、存儲設備及套裝軟件,并提供技術性解決方案、硬件保養維修及培訓等相關的增值服務。

3. 供應鏈服務業務(主要面向高科技產業客戶)

本集團主要通過供應鏈服務業務覆蓋IT 及其他高價值密度產品制造企業及行業客戶,為其提供物流、商流、資金流、信息流的一站式供應鏈諮詢和實施,針對供應鏈管理的不同環節提供模塊化產品或個性化定制服務。例如與惠普、戴爾合作開發庫存交單業務(FA 業務);提供大型連鎖賣場直供業務(CES),透過引入新產品、模式創新、流程再造等方法以提高周轉效率;同時亦為中國石油與比亞迪汽車提供第三方物流業務。

4. 服務業務(主要面向行業客戶)

本集團主要通過服務業務覆蓋大型行業客戶,提供IT 規劃諮詢、行業應用軟件及解決方案設計與實施、IT 系統運維外包、系統集成和維保等產品和服務業務。

在金融行業,近年相繼有齊魯銀行核心銀行系統成功上線、許昌城商行核心業務系統應用軟件服務簽約,晉商銀行核心銀行系統成功上線,晉中商行借記卡成功上線等。本集團亦在中國多個城市成功實施「數字城市」專案,有效幫助各地方政府提高在「市民服務、企業管理和城市管理」的服務和管理水平,并促進了地方城市的IT 應用和普及。

二、業務目標

本集團致力於為中國使用者提供先進、適用的資訊技術應用,以科技驅動工作與生活的創新,推進數字化中國進程,把握市場機遇主動抓住行業客戶市場,特別是金融和政府公共行業市場和老客戶服務需求擴大的機遇,并積極拓展客戶群及業務內容,努力突破服務業務。同時,面對中國消費市場格局變化,本集團分銷業務也及時制定了針對性措施,抓住有利時機,積極布局,搶占市場份額。本集團堅定地貫徹和執行「以客戶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的轉型戰略方針,深入挖掘細分市場,進一步開展客戶為中心的營銷戰役,持續打造卓越的營銷體系。

三、競爭策略

本集團的競爭策略主要為:

(一) 擴展核心能力,并致力於提供整合性的IT 服務

本集團在軟件發展上始終保持著核心競爭力,并得到廣泛的認可。面對客戶的需求,神州數碼有針對性地提供4 大類IT 服務,即產品交付服務、方案定制服務、應用集成服務和諮詢規劃服務。依據對行業應用發展趨勢的深刻理解,采用先進的研發方法,對應用軟件及核心模組進行預制和研發,為用戶開發形成了眾多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和方案。

在成熟軟件的基礎上,根據用戶的實際需求,進行客戶開發,進一步滿足用戶的個性化需求,以實現對用戶業務運營的貼身支持。本集團擁有完善的行業資訊化建設藍本,并吸納業界成熟的產品和技術,與核心應用系統完美集成,為用戶構建先進的應用資訊系統集成服務。本集團在IT 系統建設之外,嘗試為客戶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務,包括戰略、管理諮詢、協助客戶的專案推廣、系統應用培訓、系統品質測試等全方位的服務,真正使IT 應用成為客戶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中最有力的支援工具,有效提升客戶的核心競爭力。

此外,本集團成立了神州數碼工程院,承擔新技術的引入、研究,從事軟件共性技術研究等。2009 年11 月4 日,本集團旗下的一間非全資擁有附屬公司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imited 認購日本上市資訊科技公司SJI 之23.65%權益,同時獲得一定數量的SJI 認股權。神州數碼和SJI 同意共用專門知識、知識產權、技術、人力資源和銷售網路,合作開拓中國及日本兩地業務。相信通過與SJI 的合作,有助本集團進一步加強IT 服務和軟件發展能力,并有機會將業務拓展至日本市場。

(二) 持續專業領域優勢,推動行業信息化發展

本集團自1985 年始專注於稅務資訊化,為國稅系統開發的「中國稅收徵管資訊系統(CTAIS)」入選國家「知識創新工程」。本集團亦是中國第二大金融解決方案提供商,同時也是唯一能提供金融高端諮詢服務的本土服務商,擁有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交通銀行等客戶。在電信領域,神州數碼自1996 年電信「九七工程」開始,始終致力於推動中國電信行業資訊化發展,現今為電信運營商提供「3G 時代的移動-Internet 全面解決方案」。

此外,本集團擁有一大批國際背景的資深專家和深刻理解國內資訊化發展的行業專家,既擁有深厚的行業經驗又精通IT 技術的應用整合,能夠為客戶提供從戰略諮詢到管理創新、業務流程整合及IT 戰略架構及實現的諮詢服務,目標是成為客戶的「IT 戰略與構架顧問」。

(三) 透過戰略夥伴資源,為客戶提供領先的解決方案與IT 服務

本集團與中國國內外數十家知名的IT 企業建立了長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以企業資料中心建設為目標,重點覆蓋網路、主機、存儲、軟件4 大領域,為客戶提供國際上主流的企業級軟硬件產品和骨干網路、基礎網路設備及全面產品解決方案。本集團全面完整的產品供應能力,為客戶提供領先的解決方案與IT 服務奠定了基礎;本集團亦在充足完備的IT 產品供應基礎上,可以針對客戶的多樣化需求,進行資源整合,為客戶設計IT 產品的完整解決方案,為客戶創造最大的IT 產品應用價值。經過多年資源整合知識的積累,本集團的IT 產品資源整合能力持續增長。

(四) 利用渠道網路優勢全面覆蓋從個人應用到企業應用的所有領域

在IT 分銷業務方面,本集團建立了遍布全國的渠道網路,擁有豐富的全球IT 資源,分銷超過百家國際頂尖IT 廠商的上萬種產品,擁有遍布全國的渠道網路,渠道數量逾萬家,覆蓋了中國市場從個人消費者到大型行業客戶的全面 IT 服務,為中國成千上萬的公司、政府、企業、學校及個人提供最先進的 IT 產品、方案及服務,用戶遍及金融、電信、制造等行業及政府機構和教育機構。

此外,本集團自1997 年率先進入高端增值服務市場,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努力,增值服務業務取得了高速增長,目前已成為國內第一的增值服務提供商。本集團增值業務覆蓋網路、企業級伺服器、存儲、軟件4 大業務領域,搭建了由渠道市場、產品市場、行業市場及解決方案、技術支持、維修支援、培訓支援構成的渠道支援系統,現已形成以集成商、代理商和行業用戶為主體的渠道網路,穩居中國IT 分銷行業第一。

四、策略及計劃

(一) 分銷業務方面:強化內部運作,建立低成本競爭優勢;加強新業務發展,形成領域內多品牌擴張,及時調整產品結構,有計劃地豐富本集團產品品項,以不斷滿足消費者更多的需求;進入分銷商直銷,以規避供應鏈整合的風險。近年來,1-3 級城市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故本集團采取進軍4-6 級城市之策略,目前在4-6 級城市已設有超過400 間之數碼港加盟店,預計在2010 及2011 年間將增至1,200 間數碼港加盟店,以擴大本集團之分銷業務。

(二) 供應鏈服務業務方面:本集團憑藉行業專長及遍布全國的網絡提供供應鏈服務,向IT 制造商及其他高價值密度產品制造商提供庫存交單及大型電子賣場直供業務。為了深化「以客戶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的戰略方針,本集團於2009 財年開始對供應鏈服務業務進行單獨披露,其中庫存交單業務(FA 業務)與合作廠商(惠普、戴爾)等緊密合作、大型連鎖賣場直供業務(CES)通過引入新產品、模式創新、流程再造等方法大幅提高周轉效率,同時,第三方物流業務也取得突破性進展,相繼成為中國石油、比亞迪汽車等知名企業物流服務供應商。該項業務已為整個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成為拉動本集團整體收入增長的新動力。

(三) 系統業務方面:持續擴充客戶基礎,在客戶開發上,與現行客戶維持良好關系,提供優質的產品與及時的服務,藉此擴展業務范圍至其他區域市場,以提高城市覆蓋率。本集團亦強調內部管理以提升業務價值,加強技術服務能力和渠道組裝能力培養,建立從品牌、資金驅動轉為技術服務和渠道增值的贏利模式。

(四) 服務業務方面:本集團期望更加專注於諮詢、服務能力的提升,同時持續加大軟件和服務業務的比重,使得業務價值和盈利能力都獲得良好的提升,本集團計劃於2012 年前將業務模式從分銷為主轉變為客戶導向及服務為主。本集團服務業務主要針對行業市場,包括電信運營商、政府部門及金融機構。在金融行業,本集團與IBM 為國內唯二兩間有資格提供核心銀行系統解決方案的企業之一,2009 年本集團相繼有齊魯銀行及晉商銀行的核心銀行系統成功上線,并完成許昌城商行核心業務系統應用軟件服務簽約等。在政府行業,本集團於2009 年8 月成功得標國稅總局金稅三期工程的兩個諮詢項目。同時,本集團的「數字城市」項目在中國多個城市的成功實施,有效幫助各地方政府提高在「市民服務、企業管理和城市管理」的服務和管理水平,大大促進了信息化在地方城市的應用和普及,并且奠定了本集團在「數字城市」領域的領先地位。另外,「數字城市」項目中的「市民卡」業務繼2009 年5 月揚州首次成功發行之後,又成功在無錫、張家港相繼發卡,并於2010 年與八達通合營「神州數碼八達通信息系統服務有限公司」,共同拓展中國內地「市民卡」應用方案及運營服務,充分發揮雙方優勢,開拓更多「市民卡」的應用領域,以及提供運營服務,使神州數碼在未來「數字城市」領域內為政府和市民提供更多優質服務。

本集團近年來透過持續的風險管理、人才管理以及客戶管理能力的建設,使得本集團的核心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為本集團未來的發展奠定了較好的業務和管理基礎。面向未來的機遇和挑戰,全面價值創新將成為神州數碼戰略的核心思想。神州數碼將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的轉型戰略,在堅持向IT 服務轉型的前提下,以業務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為訴求點,追求企業價值的持續成長。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本集團管理層堅持從各財年初就確定了整體戰略部署和業務布局,專注各個細分市場,強調營銷戰略的執行,并配套以有效的執行保障體系,以使公司業績在未來獲得持續穩定的增長,并進一步提升核心業務能力。

五、市場、生產及銷售概況

(一) 產業市場概況及未來發展趨勢

1. 中國資通訊產業(ICT,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之資本支出市場

根據「IDC 中國2010 年ICT 趨勢論壇」資料顯示,2009 年中國IT 市場規模約771 億美元,由於2009 年受宏觀調控及金融海嘯暫時壓抑需求之影響,IDC 預計,2010 年中國IT 市場成長率將達到13.7%,其後4 年則將保持平均每年12%的增速,到2014 年市場將達到約1,250億美元。

IDC 分析,未來5 年,中國GDP 仍然保持高速成長,主要關鍵來自中國宏觀政策引導?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連帶帶動包括服務外包、制造業技術改造、制造業轉移、重大科技專項、戰略新興?業等需求,預估每年大約可帶來300 億-500 億元人民幣的ICT 市場機會。同時,中國的城市化趨勢仍將加速推進,城鎮人口比例將從2009 年的47%猛增到2050 年的72%,因此將帶來巨大的智慧城市的建設商機。

另外,與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的ICT 市場仍具相當大的成長空間。據統計,2008 年,中國ICT 市場規模僅占國家GDP 的1.7%,而如美國、英國等開發國家的此一比例一般則超過3.5%。

因此,IDC 對2010 年整體亞太地區ICT 市場預估年增率為6%,然而因應打造新基礎設施需要的推動使然,中國和印度之ICT 市場則分別將有十位數比率的增長,估計各為11.5%和13.5%,為全球成長力度最為強勁的區域之一。

2. 中國之個人電腦市場

根據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預估,2010 年全球PC 市場將回升至兩位數成長榮景,如全球主流筆記型電腦(NoteBook)市場規模,預估將達到1.53 億萬臺,年成長率22.5%;桌上型電腦市場則終結連續兩年的衰退狀況,市場規模預估約1.2 億萬臺,呈現0.8%的微幅成長。

美國市場研究公司Gartner 報告并指出,2010 年亞太地區PC 出貨量將增長20.3%,高於全球成長均值,規模達到1.146 億臺。而2009年,中國和南亞市場則將引領PC 出貨量的增長,中國占亞太地區PC出貨量為59%,高於2008 年的54%。進入2010 年,中國政府出臺的包括鼓勵國內消費在內的經濟刺激計劃,緩解了歐美經濟衰退給這個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體帶來的影響。Gartner 預計,中國2010 年PC 出貨量將占亞太地區PC 出貨量的60%,在全球的占比則會達到19%。

以筆記型電腦及桌上型電腦個別之出貨狀況來看,據Gartner 預計,亞太地區2010 年的筆記型電腦出貨量將增長35.2%,達到5,320 萬臺;2010 年的桌上型電腦出貨量則將增長9.9%,達到6,140 萬臺,此部分成長在中國主要是受到電腦下鄉項目的推動,該項目中70%至80%的PC 都是桌上型電腦;在其他市場,則主要是受到舊桌上型電腦更新換代的推動。就產品趨勢來看,筆記型電腦替換桌上型電腦的趨勢仍在持續,首次購買PC 的消費者也將越來越關注筆記型電腦。Gartner 估計,2011 年將成為筆記型電腦的一個里程碑,筆記型電腦在亞太地區PC 出貨量中的占比將達到51%。

整體來看, Gartner 預估中國2010 年的PC 出貨量有望增長22.1%,其中又以專業市場,政府和教育部門的需求最穩定。中國政府今年初宣布,將增加今年的教育開支,使之在2010 年GDP 中的占比達到4%,并將重點創造機會,讓學校和幼兒園使用PC。中國政府還著眼於刺激國內消費來推動中國經濟,從而減少對出口的依賴,因此,中國有望鼓勵更多的創業和新項目,從而幫助中小企業提升靈活性和生?效率,其中,PC 即為提升辦公效率不可或缺的一款工具。另受益於城市化的增長,未來五年內,中國預計將有6,500 萬人從農村遷往中小城市或城鎮,而因城市化需要更好的基礎設施,因此就需要更多的家用電器提升生活質量,而PC 也位列其中。

此外,根據IDC 分城市季度跟蹤研究結果,中國5-6 級城市PC市場2009 年整體出貨量達1,480 萬臺,5 級城市同比增長29.4%,6 級城市同比增長25.0%,成為拉動2009 年中國PC 市場的主要力量。這一快速增長趨勢將延續到2010 年。

(圖略)

根據IDC 資料,截至2009 年底,1 級城市每百戶家庭PC 保有量已達82.1 臺,2-3 級城市達44.7 臺。相比之下,5 級城市每百戶家庭PC保有量為11.2 臺,而6 級城市及農村每百戶家庭PC 保有量僅為7.9臺。

IDC 認為,IT 產品的生命周期與其在區域市場的布局有密切的聯系:當某IT 產品處於產品導入期時,發展重點在1-2 級城市(特點是市場發展增速快,出貨量大),如小尺寸平板電腦、LED 電視等;當其進入成長期及成熟期時,發展重點逐漸擴散到3-4 級城市甚至5 級城市,如筆記型電腦、液晶電視、智慧手機、上網本等;而當產品進入衰退期時,發展重心則轉移到5-6 級城市,如桌上型電腦、普通手機。IT 產品市場存在的另一個趨勢是,當某產品進入衰退期時,會通過一定的技術創新尋求回歸,以另一種產品形態重新進入市場,如桌上型電腦變化為一體機,普通手機變化為智慧手機,重新回歸從1-2 級城市向5-6 級城市市場滲透的回圈。

基於以上的觀察,IDC 認為,未來中國PC 市場發展格局將有以下特點:

(1) 1-3 級城市IT 市場以無線互聯網終端融合為主。隨著無線網路的普及和各種迷你終端設備的涌現,1-3 級城市作為硬件保有量高的成熟市場,將進一步進行與無線互聯網終端的融合。這一融合趨勢將涵蓋筆記型電腦、手機、網路電視、平板電腦、電子書以及其他移動網路終端設備。移動性強,性能提升,更為豐富的解決方案,是這一融合的三大主要訴求。以諾基亞(Nokia)、HTC、黑莓行動電話(BlackBerry)為首的智慧手機廠商和以蘋果(Apple)、聯想(Lenovo)、宏基(Acer)為代表的PC 廠商已經開始了與無線互聯網融合相關之產業鏈布局。

(2) 4-6 級城市以硬件產品保有量增加和升級為主。

由於4-6 級城市的硬件產品保有量還很低,網路普及程度不高,新的應用并不能很好地在這一市場推行。因此近1-2 年內,這一市場仍將以硬件產品的初次采購和產品升級為主。IDC 預計,2010 年5-6 級城市PC 出貨量將達2 千萬臺,其中電腦下鄉將為6 級城市及農村市場帶來260 萬臺PC 的市場機會。

(3) IT 賣場滲透到5 級城市。

由於PC 產品逐漸進入技術成熟期甚至衰退期,電腦對於用戶而言不再神秘,5-6 級城市及農村消費者就近購買便可以得到及時的服務,即使價格與其所在的省城相比有100-200 元人民幣左右的差價,通常用戶也可以接受。3C 賣場如國美、蘇寧,已經滲透至5 級城市,而6 級城市短期內由於成本和物流等因素的限制,主要PC 銷售渠道還是店面。

(圖略)

(二) 公司業務概況與行業地位

本集團原為聯想集團內部IT 產品分銷部門,之後於2001 年從聯想集團分拆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如今,本集團已發展成為中國領先的整合IT 服務供應商,為目前中國國內最大的IT 分銷網絡商,業務涵蓋IT 規劃、業務流程外判(BPO)、應用開發、系統整合、硬件基礎設施服務、維護、硬件安裝、IT 產品分銷及零售等。

目前本集團於中國擁有逾萬家分銷商及代理,并與全球100 余家IT 供應商建立了戰略夥伴關系,并在北京、上海及廣州等城市設有19 個區域中心,可在兩小時內將IT 產品送達這19 個城市;在4-6 級城市設有超過400間特許加盟店,并計劃在2010 及2011 年再增至1,200 間,獨家銷售本集團分銷的IT 產品。同時,本集團亦為IT 產品制造商及其他高價值密度產品制造商提供供應鏈服務,并為行業客戶(以電信業、政府部門及金融業為主)提供企業系統解決方案及IT 相關服務。為應對企業系統行業內日益激化的競爭,本集團亦已將業務重心轉為向區域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解決方案。以下茲就本集團之各事業部分別說明業務概況及產業地位:

1. 分銷業務

目前本集團為中國最大之IT 產品分銷商,業務組合多元化。本集團的分銷業務主要鎖定中小企業(SMB)及消費者市場,在北京、上海及廣州等城市設有19 個區域中心,并在西安及成都設有兩個IT 服務中心。公司可在兩小時內將產品運往這19 個城市。根據IDC 2009 年報告,本集團在中國IT 分銷市場的占有率最大(約25%) , 在中國前四大分銷商( 神州數碼(Digital China) 、聯強(Synnex)、偉仕(VST)、英邁國際(Ingram Micro))之中占有率更達約50%,網絡包括國內逾萬家分銷商及代理。

本集團產品類型豐富,與系統及服務業務形成協同效應,本集團的戰略夥伴包括100 余家全球頂尖IT 廠商,從而可向分銷商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其中思科(Cisco)、戴爾(Dell)及微軟(Microsoft)在中國收入的逾一半都是透過本集團銷售產生。近年來,本集團亦積極發展直營事業,目前在4-6 級城市設有超過400 間數碼港加盟店,獨家銷售神州數碼分銷的產品,本集團并計劃在2010 及2011 年間將增至1,200 間數碼港加盟店,以擴大公司在4-6 級城市業務。

2. 系統業務

本集團的系統業務主要針對企業客戶提供完整之系統搭配需求,公司近年采取創新舉措迎合區域客戶的需求。例如:向區域高增長之客戶推出「IT 系統整合服務」,并向地方政府提供「應急指揮系統」。隨著本集團的區域市場擴張,預計將加大對企業直銷的比重,進一步提升獲利率。

3. 供應鏈服務業務

此業務為本集團憑藉行業專長及遍布全國的網絡,針對高科技產業客戶提供供應鏈整合服務之新業務項目。主要業務包括:向IT 制造商惠普(HP)、戴爾(DELL)及其他高價值密度產品制造商提供庫存交單(FA 業務)及大型電子賣場直供業務(CES 業務)等。本集團第三方物流業務也持續加強內部能力之建設,通過流程最佳化培養長期核心競爭力,并進行人員培訓、運代管理、城市運輸時效管理等針對費用率的降低以及客戶滿意度提昇展開大規模的系統性工作,以確保業績持續成長。

4. 服務業務

2007 至2012 年這五年間,本集團計劃將業務模式從產品型(單純以分銷為主)擴大并轉型為客戶型及服務型(以服務為主)。本集團目前的服務業務主要鎖定IT 服務資本支出最高之電信、政府及金融行業,茲就本集團於各行業之發展分述如下:

電信行業—根據IDC China 2009 年資料顯示,2008 年本集團在電信業者IT 服務領域之市占率約3.2%,僅次於Asiainfo 的3.7%。提供帳單系統、業務運營支撐系統(BOSS)及全面服務運營系統。客戶包括國內三大電信運營商: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及中國移動。

金融行業—本集團與IBM 為國內僅有兩間可提供核心銀行系統的企業,即借助平臺實現的銀行應用方案,在改善經營、削減成本及增長等方面采取漸進的戰略舉措。本集團之核心銀行系統主要面向中小銀行及外資銀行。例如,2009 年度第一季為齊魯銀行推出核心銀行系統,第二季與許昌商業銀行簽署協議提供核心業務系統應用軟件。根據IDCChina 2009 年資料顯示,2008 年本集團在金融行業IT 服務領域的市占率約4.0%,僅次於IBM 的8.2%。

政府部門—政府目前為中國在IT 服務及產品方面投入資本支出最多的單位,根據IDC China 2009 年資料顯示,本集團於2008 年為中國政府IT 服務支出之主要供應商,占有率約6.5%,為市場第一。本集團向政府提供的IT 服務主要包括稅收系統及市民卡領域。於稅收解決方案,本集團在2009 年8 月獲得國家稅務總局金稅項目三期中的兩項,并計劃在2010 年6 月推出相關軟件。另一方面,本集團亦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出G-B(即網上辦公)及G-C(市民卡)網站。此外,本集團配合城市數字化的發展,目前已在江蘇省的三個城市進行市民卡項目,并計劃持續拓展該業務。

(三) 公司成長性綜合分析

據統計,2008 年中國ICT 市場規模僅占國家GDP 的1.7%,而如美國、英國等開發國家的此一比例一般超過3.5%,故相較於已開發國家,中國的ICT市場仍具相當大的成長空間。因此,IDC 對2010 年整體亞太地區之ICT 市場成長率估計為6%,然而因應打造新基礎設施需要的推動使然,中國和印度則分別將有雙位數比率的增長,估計各為11.5%和13.5%,為全球成長力度最為強勁的區域之一。

此外,綜合IDC 與Gartner 兩家專業研究機構之預估,2009 年至2014 年間,亞太PC 市場的復合年增長率將達到15.7%,其中新興PC 市場將引領這一增長,中國和印度表現將尤為突出,而中國2010 年將占亞太地區PC 出貨量接近60%,在全球的占比則會達到19%,因此,不排除中國市場將於近年超越北美,成為全球規模最大且成長力道最強之PC 市場。

綜合分析,本集團2002 年至2009 年七年來的營收平均年復合成長率高達21.56%,可見本集團在市場龍頭的地位下,將持續受惠於中國ICT 及個人電腦市場之快速成長,享有高於產業平均之成長動能。

資金運用計劃分析

(一) 資金運用計劃所需資金總額

新臺幣4,119,025 仟元 (以新臺幣兌換人民幣0.2 元之匯率換算,約合人民幣823,805 仟元)

(二) 資金來源

1.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臺灣存托憑證120,000 仟單位至140,000 仟單位,以一單位臺灣存托憑證表彰0.5 股原股計算共發行原股60,000 仟股至70,000 仟股。以暫定發行每單位價格新臺幣29.4 元(暫以每股發行價格14港元及1 港元兌4.2 元新臺幣換算)及暫定140,000 仟單位計算之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臺幣4,116,000 仟元,所得款項計劃將100%兌換成外幣匯回本公司。

2. 尚不足之新臺幣3,025 仟元,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支應。

3. 本次發行臺灣存托憑證每單位暫訂價格為新臺幣29.4 元(暫以每股發行價格14 港元及1 港元兌4.2 元新臺幣換算),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調整,如暫訂發行價格與實際發行價格不同,致募集資金不足時,不足之資金將以自有資金支應;如暫訂發行價格與實際發行價格不同,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將用於神州數碼集團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用。

(三) 資金運用計劃及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將募集所得中之新臺幣1,949,025 仟元兌成外幣用於興建科技園區及物流園區之開發計劃;預計計劃執行後將能強化本公司研發能力并提升長期競爭力;另將募集所得之新臺幣2,170,000 仟元兌成外幣用於償還中關村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以下簡稱「集合債券」)及國家開發銀行之長期有擔保借款(以下簡稱「長期借款」),用以節省利息支出并改善財務結構。計劃項目及其預計進度列示如下:(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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