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電子: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3 12:21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3
2.公司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惠普轉單,東莞廠大砍800人,縮減印表機產線,業績恐失守百億…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該篇報導有關惠普轉單致大陸東莞廠裁員,係金寶因應實際訂單狀況所作的
跨車間產線人力調節,以期使公司整體人力發揮最大效能,所有的人力調整皆符合大陸
當地法規,而有關該事件對金寶第四季業績的影響,則純屬媒體臆測,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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