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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ECFA第二次協商 以早收清單、條文內涵為主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3月1日報導 第二次 ECF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正式協商 3 月上旬即將啟動,熟悉兩岸事務官員表示,這次協商將會以早收清單和 ECFA 條文主要內涵為主,目前可望由主談、服務和商品貿易三組上場。

兩岸 1 月 26 日首度在北京釣魚台飯店針對 ECFA 進行正式協商,協商後確認名稱、架構、談判小組等程序性原則,未來 ECFA 將切割7項協定,依據協定將分為 7+1 組談判,包括:主談、投資、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原產地規則、經濟合作、爭端解決機制、貿易救濟等小組。


主管兩岸經貿事務官員透露,由於首次協商已經確認 ECFA 架構和談判小組,第二次協商將針對早收清單和 ECFA 條文主要內涵交換意見,所以將會由主談、服務和商品貿易三組上場。

協商代表團成員透露,由於台灣強調不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使得對岸篩選早收清單項目難度增加,導致對岸對於 ECFA 顯得相對意興闌跚。

該名成員認為,不過因為在中央政策指導下,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春節談話也提到兩岸商簽 ECFA,是一件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實現互利雙贏的好事。對岸雖然不急,不過兩岸五次江陳會簽 ECFA 目標不變。

該名成員提到,ECFA 接下來的困難不在早收清單,困難是在台灣這邊提出的附加條件,包括如立法院決議要在 ECFA上加註:對岸同意不阻撓我和他國洽簽 FTA (自由貿易協定) 等條件。(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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