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擬恢復momo3台部份地區營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9:19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擬恢復momo3台部份地區營運
8.因應措施:momo3台於103年3月底停播後,營業利益有顯著的成長,但因部份供應商
仍有庫存商品去化之需求,以及頻道上架成本較之前低廉,故擬於取得主管機關同意
後,於部份地區恢復momo3台營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