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紡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8:47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7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公司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轉讓與員工
,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理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臺幣19,540,000元
4.消除股份:1,954,000股
5.減資比率:2.13%
6.減資後股本:新臺幣897,990,6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為104/01/28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