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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月零售業總值同比上升15.6%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4月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為251億港元,同比上升15.6%;前4個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上升18.0%,而總銷貨數量則上升15.0%。訪港旅游業進一步擴張,應繼續對零售業務有利。

香港政府新聞網6月1日消息,香港政府統計處6月1日發表最新的零售業銷貨額數字。2010年4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為251億港元,較上年同月上升15.6%。扣除期間價格變動后,2010年4月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較上年同月上升12.4%。所用的物價平減指數是從消費物價指數內相關的項目選取。

2010年3月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修訂估計為248億港元,較2009年3月上升19.0%,而總銷貨數量則上升17.3%。

與2009年同期比較,2010年前4個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上升18.0%,而總銷貨數量則上升15.0%。


按商店主要類別分析,2010年4月與2009年4月比較,汽車及汽車零件的銷貨數量升幅最大,上升54.0%。其次為電器及攝影器材(零售量上升26.1%)、珠寶首飾、鐘表及名貴禮物(上升22.1%)、鞋類、有關制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上升14.6%)、雜項耐用消費品(上升12.5%)、百貨公司貨品(上升9.9%)、家具及固定裝置(上升9.8%)、食品、酒類飲品及煙草(上升8.5%)、服裝(上升8.4%)、雜項消費品(上升5.4%),以及超級市場貨品(上升0.8%)。

另一方面,2010年4月與上年同月比較,燃料的銷貨數量輕微下跌0.7%。

截至2010年4月底的三個月,與先前三個月比較,經季節性調整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微升0.1%。

這些零售業銷貨額統計數字主要是用來量度本地零售業機構單位銷售貨品的收益,以評估本地零售業短期的業務表現。數據包括消費者在貨品方面(但不包括在服務方面)的開支。此外,它們包括訪港旅客(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在貨品方面的開支。因此,數據不應視為消費者整體開支的一個全面指標。在這情況下,數據使用者可能注意到消費者在服務方面的開支占消費者整體開支的比重越來越大。

對消費者整體開支趨勢有興趣的人士,應參考作為本地生產總值一個主要組成部分的私人消費開支的按季數列。根據廣泛資料來源編制的私人消費開支統計數字,涵蓋了香港居民不論在本地或境外在貨品(包括從所有途徑購買的貨品)和服務兩方面的消費開支。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零售業銷售在4月份繼續取得雙位數字的按年升幅,但經季節性調整的零售業銷量在最近數月則大致平穩。收入和就業情況隨經濟復蘇更為穩固而逐步改善,加上訪港旅游業增長,都為零售業務帶來持續的支持。

發言人補充,近期外圍環境不明朗的程度有所增加,加上資產市場整固,可能會稍為減慢本地消費需求的增長動力。不過,訪港旅游業進一步擴張,應繼續對零售業務有利。

(付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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