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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超:捷超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減資之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2月2日 2009-12-02 22:15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8/12/022.公司名稱:捷超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案之債權人公告6.因應措施:公告並通知各債權人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經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減資金額271,266,370元,銷除股份27,126,637股,減資比率41.0914%。二、本公司本次減資,全數用於彌補累積虧損以改善財務結構。三、本公司截至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止發行股數為66,015,4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0,154,200元整。減資後發行股數為38,888,78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8,887,830元整。四、本公司本次減資比率為41.091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預計銷除410.91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五、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變動需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六、如嗣後因其他情形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造成減資比例發生變動者,則實際減資比例以變動後之比例為準。七、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九十八年十二月三日至九十九年一月二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本公司減資事宜。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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