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公告本公司與 Main Life Corporation Ltd.簽訂藥品銷售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2 14:30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Main Life Corporation Lt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0/1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研發全身性黴菌感染之
特殊學名藥AmBiL,與Main Life簽訂香港及澳門銷售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AmBiL為本公司研發之特殊學名藥,於102年中取得行政院衛
生署審定通過國產藥品醫師指示藥品許可證
(1)依據雙方簽署之合約,AmBiL於香港及澳門取得藥證後,
本公司始依合約議定價格提供AmBiL予Main Life,做為其採
購藥品之價金
(2)Main Life只能向本公司採購AmBiL
(3)Main Life對本藥品的其他區域及本公司其他研發中的專
案,皆無優先議約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授權藥品銷售,挹注公司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相關支付義務條件概述如下:
(1)AmBiL乃本公司研發之藥品,毋須為本授權或未來上市銷
售而對相關人承擔支付義務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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