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無罪球員 仍無法回職棒
鉅亨網新聞中心
職棒中信鯨跟米迪亞暴龍隊球員簽賭放水案,暴龍球員判刑確定,中信球員雖然獲得無罪判決,但是職棒聯盟表示:只要起訴就終身禁賽的決定不會改變,學生棒球聯盟跟棒球協會也採取同樣標準。但儘管各單位的說法不變,還是有球員在基層球隊任教只是不掛名。(陳楷報導)
職棒十九年米迪亞暴龍球員涉賭案,板橋地方法院判決五位暴龍球員有罪,處以七到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不過職棒十八年中信鯨的球員涉賭案,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跟鄭昌明五位球員罪證不足,判處無罪。
判處有罪球員當然不能回到棒球圈,至於無罪球員,職棒聯盟也不打算網開一面。秘書長李文彬表示,聯盟常務理事會已經決議,選手只要遭到起訴,無論之後法院是否定罪,聯盟一律永不錄用,除非常務理事會再度開會討論,這項決定不會更改。球員被起訴代表檢方握有一定涉案證據,雖然法官不見得認同檢方求刑,但是涉案就不適合待在職棒圈。
過去職棒選手遭到起訴都無法重回職棒,即使學生棒球聯盟跟棒球協會也同步判處禁賽,不過仍有不少球員以不掛名教練的方式參與基層棒球的訓練跟比賽,實際上仍然留在棒球圈討生活,政府單位也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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