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部委聯合調研糧食法立法提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由14個中央部委組成的多個《糧食法》立法專題調研組結束基層調研,國家糧食局政策法規司一位官員預計,在調研報告基礎上,醞釀已久的《糧食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初成草案。
據經濟觀察報12月31日報道,記者獲悉,由14個中央部委組成的多個《糧食法》立法專題調研組,日前結束了長達數周的基層調研,陸續回京。
國家糧食局政策法規司的一位官員說,“各個小組都已經回來了,目前正在整理調研報告。”他預計,在這些調研報告的基礎上,醞釀已久的《糧食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初成草案。
而此前國家糧食局一位官員曾表示,由于存在爭議,《糧食法》立法工作“可能需要三五年”的時間。最新的跡象顯示,在高層的強力推動下,糧食立法工作正在提速。
多頭調研
據悉,《糧食法》起草工作組,由發改委、農業部、商務部、央行等14個中央部委組成,國家糧食局副局長任正曉任組長。
“去年9月底的時候,工作組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最近的一系列調研就是根據那次會議的部署展開的。”前述國家糧食局政策法規司官員對記者說。
根據此前討論的 《糧食法》立法內容,這次聯合調研分成多個專題,分別由相關部委的官員組成,分赴不同的地區,以便為《糧食法》的起草提供更充分的立法依據和實踐素材。
本報獲悉,其中一個小組由國家糧食局財務司司長鄧亦武率領。在所有調研組中,這個小組的聲勢最為浩大,包括來自發改委、工信部、央行等11個部委的數十位官員。他們調研的題目是“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而這也將是糧食法主要的覆蓋領域。
從去年12月8日開始,這個小組先后在湖南、陜西等省進行調研,并就近幾年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及主要成效、制約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和問題、進一步完善現行糧政管理體制等問題,與地方官員、企業和農民進行了座談交流。
另一個小組的課題為“糧食市場和質量衛生安全監管”,由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主任杜政率領,由來自衛生部、商務部等8個部門的15名官員組成。他們從去年12月3日開始在四川、甘肅等多個省市進行了連續調研。
本報獲得的一份簡報顯示,這個調研組在四川成都、簡陽、德陽等地圍繞如何建立糧食市場管理制度、糧食市場監管的主要內容、糧食行政執法可以行使的職權、糧食行政執法工作保障等問題,組織了多次座談和實地考察。
還有一路調研組,由財政部經建司副司長張學文率領,其成員來自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糧食局等部門。他們從去年11月30日開始在安徽等省市進行調研,這個調研組的調查主題是“糧食省長負責制”。
立法溯源
糧食立法早在上個世紀即多次討論,1999年之后幾乎每年的“兩會”都會收到類似提案或建議。業內官員和學者更就此展開了長期的討論和研究。2007年,《糧食法》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五年立法規劃。2009年初,《糧食法》被列入國務院當年立法計劃。
前述國家糧食局官員透露,“2008年剛剛經歷了一場糧食危機,從中央到地方,對于糧食工作都特別重視。我們就向國務院建議,是不是可以通過立法的方式,把這些政策變成硬性的約束?是不是可以科學合理地規范各主體的行為與權益?”
國務院采納了這個建議,并批示由國家發改委、糧食局牽頭,盡快開展研究和起草工作。此后,兩部門已經多次就《糧食法》立法工作開展座談和研討。
據悉,截至目前,《糧食法》的立法宗旨已經基本確定,就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立法原則也已取得了部分共識。比如,要堅持立足國內保障糧食基本自給、進出口調劑余缺;國家宏觀調控下實行“糧食省長負責制”;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基礎性作用;服務三農、服務民生,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符合國際慣例與大力扶持國內糧食產業發展相結合等。
爭議焦點
除了上述達成的共識外,在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和主要制度等具體問題上,各個部門和專家們尚未達成一致。
比如,糧食局等部門希望《糧食法》的適用范圍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整個糧食產業鏈,其內容則應該包括建立健全糧食生產、糧食市場管理、糧食宏觀調控、儲備糧管理、糧食應急、糧食質量衛生監管、糧食產業支持、糧食消費、糧食安全意識和責任、糧食行政管理職責等基本制度。
對此,有的專家和部委表示了不同意見。
一位糧食系統的專家分析,“主要還是出于部門權力劃分的考慮。糧食局最有可能成為糧食法的執法主體,這部法律涵蓋多廣,就意味著糧食局未來的權限多大。這樣農業部、商務部等肯定有想法。”
根據此前的權力分配,糧食生產環節由農業部負責,糧食流通、加工環節由糧食局負責,糧食消費和進出口環節則由商務部負責。這種將糧食工作攔腰斬為三段的管理體制為很多人所詬病,但卻很難打破。
《糧食法》被視為一個建立新體制的契機。因此,發改委、糧食局等部門試圖在這部法律中整合整個糧食產業鏈,使其可以進行全程監管和調控。
不少專家則私下對本報表示:“目前糧食立法的時機仍未成熟。”他們擔心,在行政命令下的草率立法可能會導致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在這些專家看來,除了行政權力分割外,目前還存在著政府管得太多、統得太死等諸多體制性問題。
“2004年確立的糧食市場化改革,從現在的結果來看離初衷相去甚遠。糧食領域現在仍然沒有擺脫行政力量控制的格局,一些大國企坐享壟斷之利,外資被拒,民資受壓。”糧食行業協會的一位專家擔心,起草中的《糧食法》很可能會把這些并不合理的現行體制合法化、固定化。
(李云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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