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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0年重點項目開始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10年海南省重點項目開始申報,共有8類項目可申報,確定為海南省重點項目的可享受6大優惠措施。

據海口晚報9月3日報導,從海南省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省發改委開始編制2010年省重點項目投資計劃。各市縣和相關部門須根據“竣工投產一批、加快建設一批、開工建設一批、謀劃儲備一批”的要求提出申請。據了解,確定為省重點項目將享受優先保證用地指標、施工環境和部分稅收減免等優惠。

據介紹,申報重點項目的必須符合國家和海南省的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方向。其範圍主要有8個方面,包括交通、能源、通訊、市政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新型工業、高新技術、工業園區和科技產業園區設施建設等重大項目;海洋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發、商貿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基地等重大項目;旅遊度假區、旅遊景區景點、生態主題公園、海洋主題公園、大型購物中心、商業街區和旅遊服務設施等重大項目;農林水利、新農村建設、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涉及改善民生的重大項目;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涉及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利用中央投資的重大項目或打捆項目;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其它項目。申報工作從9月15日開始至11月15日結束。經省政府審定後,由省發改委公佈實施省重點項目投資計劃。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為海南省重點項目的,可享受6大優惠措施:優先辦理審批手續,省政務中心為省重點項目設定審批綠色通道,專人跟蹤服務項目審批事項,同時在項目投資審批、核准、備案環節實行並聯審批,縮短審批時限;優先保證用地指標,國土部門年度用地調劑指標優先支援省重點項目,重點項目征用或佔用沿海防護林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林地手續,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政府優先協調解決省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和安置補償問題;優先保障施工環境,項目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對省重點項目實行重點掛牌保護,為重點項目的安全、維穩保駕護航,確保重點項目的建設環境;優先配套用電、用水設施,各級政府優先為省重點項目配套安排用水、用電設施,其接口到項目場界;優先支援項目建設資金,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先向金融機構推薦省重點項目融資需求,省級各有關部門在爭取國債及中央預算內建設資金和安排省級財政性資金及銀行貸款貼息時,優先上報或安排省重點項目資金;部分稅收減免,凡符合國家鼓勵類的省重點項目,享受進口增值稅和關稅減免政策。


(徐豔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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