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民國104年6月2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0,000 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29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經濟部105年02月01日經授商字第105010193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5年02月24日(星期三)以無實體方式發行。
二、茲將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62,585,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625,852,600元整。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 股票過戶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5年02月24日(星期三)起採無實體股票發放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
四、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