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證券:有關今日(98/8/3)報導「GVEC資產 金鼎財富聲請解凍」乙事,為免引起股東疑慮或社會大眾誤解,本公司特此澄清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2.報導日期:98/08/033.報導內容:GVEC資產 金鼎財富聲請解凍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今日聯合報 (98/08/03) 報導「GVEC資產 金鼎財富聲請解凍」乙事,為免引起股東疑慮或社會大眾誤解,本公司特此澄清如下:一、TIS Wealth公司並非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本公司雖簡稱TISC,惟實係英文名Taiwan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之縮寫。至於媒體所報導之TIS Wealth公司,與本公司名稱不同,並無關聯。少數媒體報導將TIS Wealth逕譯為「金鼎財富公司」,恐使公眾誤認該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企業,並不正確亦非適當,此首須加以澄清。二、本公司、前任董事長或員工與TIS Wealth之負責人無關,且美國保盛豐集團(PEMG)基金商品之銷售,向非屬本公司業務範圍。惟於本公司6月30日股東常會召開完畢後,即不斷遭有心人士刻意操縱媒體,每週於不同刊物刊登類似不實報導言論,企圖打擊本公司並破壞本公司聲譽,藉以遂行造成社會大眾、政府機關對本公司之不利觀感。本公司籲請媒體朋友,務必克盡查證之義務,再為衡平客觀之報導,以免受有心人士操弄,使第四權淪為壓迫善良之工具。爾後若有類此不實報導,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嚴懲不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