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普科技:本公司103年度盈餘轉增資股票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8 21:57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9,407,8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698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4年10月08日經授商字第1040121108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經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將於104年10月15日起上興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4.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上興櫃掛牌當日將本次增資股票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書」暨「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參加集保之新開戶股東,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一併繳交。
四、本公司訂定104年10月15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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