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02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持有大根香港有限公司100%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6.因應措施:承諾事項一:本公司非依公司法第185條規定之程序,不得處份大根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投資設立之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執行情形: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處份該等公司股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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