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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

太設:澄清工商時報98.10.31第A11版新聞內容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2日

AI gen LogoAI新聞摘要
  •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8/10/313.報導內容:「...太平洋建設昨晚發表聲明稿澄清指出,當年有關關係企業間的人力調度,經SOGO全體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8/10/313.報導內容:「...太平洋建設昨晚發表聲明稿澄清指出,當年有關關係企業間的人力調度,經SOGO全體股東同意,並無損於太百(SOGO)利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所發布新聞稿內容如下:台北地檢署日前以章民強、章啟明、章啟正於86年任職太百公司期間,為太設公司利益,將人員調派駐在太設公司持股之中控公司、豐洋公司、太崇興業公司服務,由太百公司支付調派人員薪資,致生損害太百公司,並依太百公司告訴,將章民強、章啟明、章啟正依背信罪提起公訴。本公司對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之事,甚感驚訝。因86年間太百公司由太平洋建設集團及日本崇光SOGO集團共同持股,前述關係企業間人力調度,為當時太百公司全體股東所認知並同意,不僅符合太百公司商業上利益,且未造成太百公司任何損害,絕無圖利本公司之事,況台北地檢署就本案亦曾以96年度偵字15938號案件作出不起訴處分書。遠東集團非法入主太百公司後,轉而透過太百公司濫訴前經營團隊,台北地檢署對相關事實,未詳為審酌章民強等人所提出有利事證,誠屬遺憾。太百公司投資相關人才既未受損,本公司亦無不法利益,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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