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保障性住房要充分考慮居住和就業便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年6月3日 18:33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設要滿足「配套完善」「混合居住」兩個基本要求;絕大多數地區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交通和就業便利。
據新華社6月3日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6月3日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設要滿足「配套完善」「混合居住」兩個基本要求。
該負責人稱,已明確規定,新建廉租住房應當採取配套建設與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法,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廉租住房項目要合理佈局,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同步做好小區內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
該負責人表示,從實踐中看,絕大多數地區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也充分考慮了住房困難家庭的交通和就業便利。如北京市7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安排在軌道交通沿線。深圳市軌道交通沿線重點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上海市舊城改造安置房建設中,引進中心城區優質教育、醫療資源,鼓勵國有大型商業企業進駐社區。
(馬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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