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解碼】酷派被指違反不競爭條款 難題如何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9 10:56
酷派(02369-HK)今次大件事了,今早酷派停牌並指出以待刊發一間有關該公司,與該公司一家非全資附屬公司股東之間的潛在爭議內幕訊息。正當市場在消化酷派的公告時,更震憾的訊息在奇虎360發出新聞稿出現。奇虎360指稱酷派涉違返不競爭協議,所以行使認沽權,要求酷派斥資近15億美元(約117億元),購回該合營電商49.5%股權。以酷派在今年6月底時,持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39.45億元,根本是難以應付奇虎360的要求。
在現階段不要評論是否要用錢解決?不如先看看當日奇虎與酷派就訂立台營電商的條款,今次酷派可否與奇虎和平解決?
酷派與奇虎之間的關係,是在去年12月建立。而在今年1月初,酷派發出公告,指出以4.09億美元出售旗下電商平台Coolpad E-Commerce的45%股權予奇虎360。酷派在公告內指出,該電商平台主要是從事以互聯網作為主要分銷渠道的互聯網及其他終端產品的研究?開發?市場營銷等。即雙方合作通過該電商平台,以銷售互聯網及其他終端產品。
酷派這一份8頁長的公告內,亦有附上有不競爭認沽及認購期權的條款,指出該公司不會進行任何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大神」品牌的互聯網終端產品,及透過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銷售其他品牌手機,但是不包括為移動網絡營運商開發的「Coolpad」系列產品。
有關條款內亦指出,酷派不可以與奇虎的競爭對手訂立合資或合作安排,以及向奇虎的競爭對手發行股份。不過若奇虎的競爭對手在公開市場購入酷派股份,則不被視作違反,又指出如面對前述情況,酷派與奇虎會商討可用方法,以避免控制權發出變動。
若酷派涉違反有關協議,奇虎便會行使不競爭認沽期權,按公平市價值的2倍向酷派出售該電商股權。
奇虎入股該電商後,酷派與對方關係應該不俗,否則奇虎亦不會在今年5月時,以4500萬美元增持該電商平台股權至50.5%。
雙方關係變調,或與樂視以27.36億元向酷派主席郭英德購入酷派18%股權,成為酷派第二大股東有關,而郭英德亦因而失去了公司控股權。樂視與酷派在手機業務上存有競爭,更有一說指出奇虎董事長周鴻禕對樂視入股酷派感到不滿。其後樂視董事長賈躍亭更成為酷派的執行董事。有關樂視入股及賈躍亭成執董,是否正是酷派觸犯不競爭協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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