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滬交易所部署上市公司一季報披露?4月集中登場
鉅亨網新聞中心
深滬交易所發布通知要求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一季報披露工作。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上證所原則上每日安排不超過90家上市公司。
深滬交易所3月30日發布通知要求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一季報披露工作。
通知要求,凡在2010年3月31日前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均應當于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報的披露工作。公司需要變更本次季報披露時間的,應當提前提出書面申請,陳述理由并確定變更后的披露時間。交易所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受公司的變更申請。交易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變更申請。上市公司無法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報披露工作的,應當及時提交書面說明,同時在指定報紙和交易所網站上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將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并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通知指出,2009年年報中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若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尚未解決的,應當在本次季報全文及正文“重大事項進展情況”中具體說明2010年第一季度對相關事項的解決情況。公司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與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減變動幅度超過30%的,應在季報正文中說明情況及主要原因。
深滬交易所將對上市公司披露的季報實行事后審核。公司應當在接到交易所審核意見后,按要求及時對所涉內容作出書面解釋和說明,如有必要,應當在指定報刊和交易所網站上刊登相關補充或者更正公告。
通知規定,在本次季報編制、審議和披露期間,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本次季報的內容。在此期間公司依法對外報送季報統計報表的,應當將所報送的外部單位相關人員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登記。在本次季報披露前如出現業績提前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披露本次季報的相關財務數據。
另外,在季報編制、審議和披露期間,上市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買賣公司股份遵守有關規定。
深交所30日同時披露了上市公司2010年一季報預約披露的情況,其中中小板公司巨輪股份(002031)將在4月8日率先披露一季報。
(劉暢?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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