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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鐵台北站招標 郭瑤琪二審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31 13:12

台鐵台北車站招標弊案中,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受業者美金兩萬元,但因與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一審獲判無罪,案子進入到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是判郭瑤琪無罪,全案仍可上訴。(黃進恭報導)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涉嫌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用茶葉罐夾帶兩萬美金賄款,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求刑八年,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郭瑤琪雖收受兩萬美金但和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判郭瑤琪無罪。 判決書指出,郭瑤琪確有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委由其子李宗賢置放在茶葉罐內交付的兩萬美金,李氏父子也作證確實有送交郭瑤琪此筆款項,並且有該款項籌措來源及回補的資料可以佐證,因此郭瑤琪收錢,確認屬實。

李清波父子等供稱,並不是出於行賄目的,才送交郭瑤琪兩萬美金,郭瑤琪也沒有就檢察官所指的標案有何具體指示或有影響招標程序的行為,南仁湖公司也沒有參與投標。案子進入到二審,高院法官和原審法官持相同見解,也就是郭瑤琪雖然有收受兩萬美金,但因和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郭瑤琪仍是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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