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儲轉業務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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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9/03/3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聯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為該公司監察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自簽約日起,至本公司與基隆港務局簽訂之臺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
(東13、14、15號)碼頭及後線出租暨約定興建東16號碼頭契約
有效期限屆滿日(民國134年5月10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聯公司將委託本公司於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辦理爐石粉等貨物
儲轉作業。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
業務暨提升營運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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