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新光金:母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關係人捐贈案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10-08 18:48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82.捐贈原由:協助緬甸因豪雨造成洪水災情之災後重建工作。3.捐贈金額:新臺幣987,5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股集中市場08日信用交易資券相抵為134352張下一篇原創生醫: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辭任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