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從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30
2.公司名稱: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於99年股東常會當選之董事,
自該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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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30
2.公司名稱: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於99年股東常會當選之董事,
自該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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