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資訊】財政部對2010年部分進口燃料油返還消費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29日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進口燃料油(稅號︰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還消費稅。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caihuanet.com)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51,5112,5131,513105,58,5804,580401,65,6505]
X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