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德電子: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8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9,120,0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7 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84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090 電池製造業
7.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8.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9.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0.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1.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2.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13.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4.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5.E701010 通信工程業
16.E801010 室內裝潢業
1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9.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0.F211010 建材零售業
21.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2.F113020 電器批發業
23.F213010 電器零售業
24.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5.G801010 倉儲業
26.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7.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8.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29.I599990 其他設計業
3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49,089,520元,分為94,908,9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10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七日訂立,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十七次修訂。
(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9,120,060元及資本公積中轉增資18,240,110元,合計
27,360,170元。每股面額一○元,合計發行新股2,736,017股,分別按除權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 10股及20股。
2.股東可自行在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3.本次增資案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金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76,449,690元,分為97,644,96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訂定99年9月6日為增資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99年9月2日至99年9月6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99年9月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截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100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四、除前述盈餘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3,840,41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99年09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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