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建: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9 08:26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尊爵大飯店(桃園市莊敬路一段300號 鑽石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
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自民國99年 4 月12 日起至民國99年 4 月22 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止(以送
(寄)達為憑)。
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2段66號5樓之4樓管理部。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其他說明:
1.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2.符合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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