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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管理新政有望年內出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修改已基本定稿,修訂稿將以擴大權益類投資、增加創新年金產品為核心,方案有望在年內發布實施。

據證券時報11月29日報道,多重監管梳理、稅收優惠爭取、投資比例放寬,這是業內對我國企業年金未來發展的最大期待。

一位參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23號令)討論修改的人士透露, 23號令的修改已經基本定稿,修訂稿將以擴大權益類投資、增加創新年金產品為核心,并對運營細節作出較多修改,這一方案有望在年內發布實施。

同時,旨在促進企業年金制度進一步完善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20號令)修訂工作也在積極推進之中。


據透露,新管理辦法最大的亮點是放寬了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具體而言, 原《試行辦法》規定“企業年金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及投資性保險產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30%,其中投資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20%。”修改意見中取消了“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凈資產的20%”的限定,要求“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及投資性保險產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30%”,這意味著股票投資比例可升至30%。

其次,新的管理辦法會對金融市場投資產品進行更細致的劃分,并降低了年金基金現金頭寸比例。

第三,對業內呼聲很高的產品創新也會在新辦法中體現出來。

據了解,目前制約企業年金快速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即多重監管,稅收優惠不足,以及投資限制過多。

了解,針對限制年金發展的制度性約束,20號令修改的重點會落在稅收優惠爭取、完善年金治理機制等條款上。在稅收優惠上,修改稿會借鑒國際上主流的稅收優惠模式,通過稅收減免、返還等方式,對企業和個人繳費給予稅收優惠。

據悉,目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稿討論已成熟,各方對投資細則修改意見基本達成共識,因此相比《企業年金試行辦法》(20號令)修改稿而言,這一方案可能會在年內先行出臺。

(鄒光連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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