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橋(002628)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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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橋(002628)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天健正信審(2012)專字第 040012 號
天健正信會計師事務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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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鑒證報告
天健正信審(2012)專字第040012號
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對后附的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路橋”)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進行了鑒證。
一、管理層的責任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的
要求編制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是成都路橋董事會的責任。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該報告發表鑒證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
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
了鑒證業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鑒證工作,以對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
報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鑒證過程中,我們結合成都路橋的實際情況,實
施了審慎調查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
合理的基礎。
三、鑒證意見
我們認為,成都路橋的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已經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的要求編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成都路橋 2011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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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告使用范圍說明
本報告僅供成都路橋 2011 年年度報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們
同意將本報告作為成都路橋年度報告的必備文件,隨其他文件一起報送并對外披露。
中國注冊會計師:
天健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阮響華
中國 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陳洪濤
報告日期: 201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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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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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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