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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TC于30日公布零售外匯市場最終規則,新規有助防止業內欺詐以保護投資者,但初案中有關限制外匯投資者借款數額的規定遭棄。
綜合媒體8月31日報道,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下稱CFTC)30日晚些時候確定零售外匯市場新規,但初案中有關限制外匯投資者可用借款數額規定卻遭拋棄。
CFTC于30日營業時間結束后在其網站上公布新規。新規將為零售外匯產品經營企業設立新的監管機制,這類企業將須在監管者處注冊并遵守最低凈資本標準。
新規初案曾要求將主要貨幣的交易杠桿由現行100:1調整為更嚴格的10:1。這一規定引發熱議;由于擔心行業可能被毀,交易商、投資者和議員均提出反對。
有鑒于此,CTTC于30日表示其已取消這項規定。作為替代方案,CFTC表示其將允許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下稱NFA)采用自身杠桿規定,只要NFA規定投資者須為主要貨幣交易繳納2%最低保證金、并按其他所有貨幣名義價值繳納5%最低保證金。NFA為行業自律組織。CFTC表示其將定期對杠桿規定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需做調整。
作為一種利基市場,零售外匯市場允許普通投資者通過經紀商買入場外合約來對外匯價格走勢下注。使用杠桿可大幅增加投資者利潤,但價格波動亦能放大虧損。
在外界對業內欺詐案數量增加感到擔憂的背景下,CFTC已經尋求加大監管力度。08年,國會賦予CFTC更多權力來執行30日公布的這些新規以使客戶受益,其內容包括外匯交易商凈資本規模須在2,000萬美元以上、以及增加披露等。
CFTC專員奇爾頓(Bart Chilton)31日在聲明中表示:“CFTC努力制定規則來保護美國投資者并為合法商業行為運行提供支持。借助新規,CFTC將確保外匯投資者免受欺詐和濫用行為傷害。”
CFTC新規尚未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布。新規將于10月18日生效。
(刁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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