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邦科技:董事會通過與Viettel合資合約轉換為專案合作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26
2.公司名稱: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經營目標與環境改變,將與Viettel的原合資合約轉換為專案合作合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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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26
2.公司名稱: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經營目標與環境改變,將與Viettel的原合資合約轉換為專案合作合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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