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以受讓他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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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99/5/2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廣鎵光電(股)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廣鎵光電(股)公司股東陳進財等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無
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不適用
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是
7.併購目的:
本公司擬與廣鎵光電(股)公進行策略聯盟合作,
以提昇雙方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強化技術交流,促進資源共享。
(2)推動策略合作,提升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期雙方合作後對本公司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皆有正面的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 換股比例:以廣鎵光電(股)公司2.36股普通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
(2) 計算依據:綜合參考本公司及廣鎵公司於民國98年12月31日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並參酌本公司及廣鎵公司之每股
淨值、市價、經營績效、未來業務發展以及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
因素後,由本公司及廣鎵公司受讓股東協議訂定,並委請財務專
家出具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訂換股基準日為99年7月19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晶元光電(股)公司主要營業內容:高亮度發光二極體之製造及銷售
(2)廣鎵光電(股)公司主要營業內容:電子零組件製造(LED 磊晶片,晶粒)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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